条约型战列舰,根据三个《限制海军军备条约》而设计、建造的战列舰,签约国家分别是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和意大利等五国,时间1922年至1936年12月31日。
概要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胜利国曾因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进行近乎疯狂的海军竞赛,为了避免军备竞赛拖垮内政而签订海军条约而严格限制各国大型军舰数量;但是战舰有使用年限的限制,为了替换老旧舰只,条约允许服役20年的战舰可以以1:1的方式用新战舰取代。
战舰尺寸限制在标准排水量35000吨以下,主炮口径16英寸以下,随后伦敦条约也继承了这项规定,但是第二次伦敦海军协定大部分国家因为以限制不合理的理由退出后,条约主要推广国家英国、美国因条款允许排水量放宽到45000吨,但是放宽限制的涵义代表条约已名存实亡,条约国必须以更强的武装去面对冲突。
由于总重量的限制,各国必须开发更多的新技术去满足同吨位下的需求,同时也存在各种指标战力的妥协,这个年代的战舰的特点就是在先进中具备着矛盾,故开战后此时期服役的战舰多得进行改装满足实际需求。
条约型战列舰列表
英国
纳尔逊级战列舰(Nelson Class)
英王乔治五世级战列舰(King George V Class)
美国
北卡罗来纳级战列舰(North Carolina Class)
南达科他级战列舰(South Dakota Class)
法国
敦刻尔克级战列舰(Dunkerque Class)
黎赛留级战列舰(Richelieu Class)
意大利
维托里奥·维内托级战列舰(Vittorio Veneto Class)
日本
金刚级替代战舰计划
相关条目
限制海军军备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