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笠原十九司:“二战前日本海军是智能罪犯”

来源:文史谷    阅读: 2.4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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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0年3月至1991年4月,旧日本海军军令部的参谋们聚集到“水交会”(海军军官的联谊团体),举办了131次名为“海军反省会”的座谈会。座谈会的目的是让这些旧海军军官“在死前说出真话而一扫郁闷”,但该会坚持“在主要发言者生前不予公布”的方针,所以直到最近大概400个小时的有关座谈会内容的录音带才得以公开。①其中引人注意的是,为了逃避远东国际军事审判(东京审判)对海军中央战争责任的追究,(海军方面)成立组织,专门研究如何应对审判,并且取得了相当程度的成功。当时有意散播的海军比陆军“和平、开明和国际化”的“海军好人论”,根深蒂固地成了战后日本人的历史认识。

据“海军反省会”的证言,战败后第二复员省(以下简称“二复”)将避免海军首脑被判死刑定位为“第二次战争”,有组织地就如何应对战犯审判进行了研究。二复作为根据GHQ(驻日盟军司令部——译者注)的指令而解散的海军省的后继组织,为了推动国外的海军军人归国事宜,于1945年12月1日成立。旧军令部成员的一半成为二复的复员官。在二复里面,有太平洋战争期间驻德国的丰田隅雄,因为没有参加对盟军的战斗和制定作战计划,所以无需担心作为战犯受到起诉。因此,丰田成为组织应对东京审判的核心。他们对之前的纽伦堡审判进行了透彻的研究,认为作为甲级战犯嫌疑人被捕的海军首脑岛田繁太郎,可能会被判定犯有以下罪行:1.反和平罪(开战责任等);2.通常的战争犯罪(虐待俘虏等);3.反人道罪(屠杀等)。为了使岛田逃避死刑判决,这些海军军官成立了组织,研究具体对策。他们认为只要在东京审判中避开死刑判决,日本独立后就可以被释放。

笠原十九司:“二战前日本海军是智能罪犯”

岛田繁太郎,中日战争开始时担任军令部次长,后任中国方面舰队长官,中日战争期间担任海军作战最高指挥官。1941年10月,担任东条英机内阁的海相。东条兼任首相、陆相和参谋总长,岛田则兼任军令部总长。因为岛田协助东条处理军队事务,海军内部暗中讥讽他为“东条的副官”“东条的跟班”等。东条内阁是决定袭击珍珠港的“珍珠港内阁”,其二把手无疑是岛田。如为免除昭和天皇的战争责任而出现“昭和天皇独白录”一样,针对前述的第一项罪名,海军相关人士有意散布、宣传“海军是被陆军拖入太平洋战争”这样的“海军好人印象”。深得天皇信任的原海军大臣米内光政和盟军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会面时,试探过免除天皇和海军战争责任的可行性。麦克阿瑟为了更容易实施占领政策,与其达成了由陆军东条等人承担全部责任的“私下协议”。

二复认为,尽管岛田无法推卸第一项罪名的有罪判决,但如果第二、三项罪名也成立的话,他一定会被判处死刑,故必须采取行动使岛田在第二、三项罪名上无罪。如户谷由麻在《东京审判》一书中清楚地指出,就东京审判而言,仅有第一项罪名是不会被判处死刑的,但第二、三项罪名也成立的7个人,最终都作为甲级战犯被判处了死刑。②丰田等二复的成员,为了让岛田第二项罪名不成立,事先把“潜艇事件”(潜艇部队用鱼雷击沉盟国的商船,随后在海上将商船上的非战斗人员射杀的事件)的预定证人找出来进行串供,要求他们作伪证,证明行动并非遵照军令部的指令,而是“现场部队的擅自行动”。伪证工作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从日本决定投降到盟军登陆日本之间有“两周的空白期”。这期间海军通过周密谋划,将相关证据文书销毁,同时参与东京审判的国际检察官们在搜集证据方面也存有漏洞。

在处理“泗水事件”(处死澳大利亚战俘事件)的乙、丙级战犯审判中,尽管特别根据地部队参谋篠原多磨夫大佐反复坚持说是遵照舰队司令部的命令而采取的行动,但因为有舰队司令部干部们“没有下过这样的命令”这种统一口径的证词,最终他被认定为“擅自行动,发出处决命令”而获死刑。在乙、丙级战犯审判中,有200名海军军人被判死刑,但其中没有舰队司令官以上的军官。受到有罪判决的海军战犯几乎都是海军陆战队队员。海军有组织地研究出的东京审判对策,可以概括为“保上舍下”。东京审判没有认定岛田繁太郎犯有第二、三项罪名,所以最终判处其终身监禁。海军方面也没有被判处死刑的甲级战犯。岛田于1955年获释,1976年92岁离世。③

策划海军领导层逃避死刑的核心成员丰田隅雄,在“海军反省会”上对东京审判作了如下发言:“陆军是暴力罪犯。海军是智能罪犯。两者都只知陆海军而不知有国家。战败的责任一半一半。”他出席反省会时是85岁。“海军反省会”中其他的旧军令部参谋们,也认为海军的派别主义是造成第一项罪名成立的主要原因,他们作了以下概括:1.为了对抗陆军,海军司令部想方设法获得尽可能多的军费来扩张军备。海军只考虑自身,而将国家存亡和国民生命置于脑后,偏离了保卫国家这一根本任务,以扩大组织为自己的目的,只有海军而没有国家。2.在海军内部,能够争取到更多人、财、物的军人才会出人头地。为了获得更多军费预算,制造军事冲突的危机是必要的。如果海军的作战计划能被确定为国策,那么海军就能够获得大笔的临时预算。3.之所以会陷入对美作战的境况,是因为很多军费是以对美作战的名义获得的。如果还说“不能和美国开战”,立刻就会招致强烈反驳,“陆军会说削减海军预算交给陆军吧”。为了维护海军的既得利益,只能依靠运气对美国开战了。4.没有预想到进攻法属印度支那南部会引起美国极大愤怒,“本意不希望战争,想通过日美交涉解决,但不愿被陆军嘲笑无能”,因此只得根据“战争可以坚持一两年的预测,决意对美开战”。④

笠原十九司:“二战前日本海军是智能罪犯” 第2张

作为第二次上海事变导火索的大山事件,笔者在拙著《日中全面战争与海军》中认为:这是扩大派的“阴谋剧本”的绝好时机。⑤读到“海军反省会”的旧海军军令部参谋们坦率地对日本海军组织体制的批判,更增强了大山事件实际上是阴谋事件这样的想法。拙著指出“日本的海军上层干部,由毕业于同一学校(海军兵学校、海军大学校)的人垄断,受天皇统帅权的保护,成为军国日本的特权阶级。垄断海军省、军令部要职的海军大学校毕业生(海大出身),具有很强的精英意识,通过论资排辈、成绩排名等结合在一起,拥有很强的海军组织利益至上的派别主义”等这样的海军特质⑥,海军方面为了军备扩张,特别是对航空兵的开发及扩充,将在华北地区爆发的日中战争扩大到上海、华中、华南,导致全面战争化,这是“日美战争的序曲”。

“海军反省会”中指出的海军指导部的特点,同拙著的分析与观点有一致之处。那就是,第一,日本海军事实上成为一个组织利益优先于国家命运、国家利益甚至是国防的具有很强派别主义的集团。为对抗陆军,扩充海军军费、军备,在海军势力范围的华中、华南挑起战争,以获得巨大的战时预算为最终目的。基于“为获得预算,军事冲突的危机是必要的”这样的海军首脑的想法,从上述海军派别主义的特点出发,论证本文“阴谋·大山事件”的假设实际上是可行的。

第二,海军组织整体是一个由高层控制的秘密保护体制。正如上述东京审判对策中看到的,不得向外透漏对海军不利的信息是其不成文的规定。战败前后,海军将与海军战争责任相关的庞大记录、资料彻底烧毁、消灭。然后,只要控制住检举海军战争犯罪、质问战争责任的相关言论或证言,再加强自我约束的体制就可以了。海军在来自其内部检举自身阴谋、侵略、加害事实的“证言封锁”方面相当成功。由于海军上层这种“不说真话”“不让说真话”的体制特征,笔者认为存在根据“口头命令”,相关者无论是谁,一生都没有对外泄露关于大山事件真相的可能。

第三,如东京审判对策证明的那样,海军为了保护海军中央的领导层,甚至迫使别人作伪证,不以牺牲现场指挥官为耻,具有“冷酷的特质”。海军为制造在上海发动军事行动的“借口”,毫不迟疑地向上海特别陆战队中队长下达奔赴死亡的“命令”就是证据。这种“冷酷的特质”,设计出一旦出击不许生还的特攻武器,即人体鱼雷“回转”和神风特攻队,海军中央对此平静地认可,彻底体现了其“非人性”。

笔者读了“海军反省会”的证言,强烈感受到现场海军指挥官策划了“阴谋事件”这样的“旁证”。本文尝试对海军的“智能犯罪”,现在堪称“完美犯罪”的大山事件的真相加以检证。

笠原十九司:“二战前日本海军是智能罪犯” 第3张

制造“阴谋事件”,按理说应存在海军事前的作战计划和准备。关于这段历史,拙著《日中全面战争与海军》中,以“海军为何成为狼?”“一年前谋划的海军全面战争作战”为题进行了详述,笔者所著《海军的日中战争——通向亚洲太平洋战争的“自灭的剧本”》中也将进一步加以阐述,故在此省略。

关于1937年7月7日爆发的卢沟桥事件的应对,参谋本部内部围绕动员、派兵、武力行使的问题,出现了所谓“扩大派”和“不扩大派”的对立。与陆军相比,如拙著《日中全面战争与海军》中详细论述的那样,前一年即1936年按照计划准备发动日中战争的军令部,于7月12日制定了《对支作战计划内案(作为当前统帅部腹稿内部传看)》,包括进行中国沿岸海上封锁、攻击中国海军舰船、由海军航空部队实施城市轰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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